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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回头已百年身(4)

ph.w ph手记 2020-02-21

谨以本文,纪念那一个值得记忆的时代;

谨以本文,献给那些崇尚自由的精灵们。


前言


“有一些故事,我们都知道结果,但却淡忘了过程。”


“在这个平庸的时代,让我们记忆一下百年前的那个有激情的时代,聊以自慰。”





(接上文)

 

 

34.     刘海粟,1896年出生,1919年时23岁

 

江苏省武进县人,原名刘秀芳,一个女人名。

 

然而一个有着女人名字的男人做了很多有着男人名的男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出来的事情。

 

1912年,年仅16岁的刘秀芳在上海创办了中国第一所美术学校:上海图画美术院,该校后来更名为上海美术专科学校,再后来成为南京艺术学院的前身。

 

可能他也觉得自己的名字太女性化了,作为一个校长这个名字有点拿不出手,于是自己改名为刘海粟,取自苏轼名句“渺沧海之一粟”。

 

一个人甘愿自己把自己当成一粒沙子,意味着没有人会击败他。

 

在这个学校里,他做了两件了不起的事情。

 

第一件:首创男女同校,中国第一次出现了男女同校学习的现象。想千年前祝英台为了求学,必须女扮男装才可以入学堂,而现在,中国女人再也不用女扮男装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上学了。这个社会震动比美国实现黑白人同校的震动都要大。即使在被称为“留美预备学校”的清华大学,也是在十年后的1928年罗家伦任校长时才实现男女同校。

 

第二件事情产生的社会震撼性更大:首创裸体女模特进行人体写生,聘到女模陈晓君,裸体少女第一次出现在中国画室里。这事情一经报道,全中国的卫道士们大惊失色破口大骂。

 

从此刘海粟顶上了一个“艺术叛徒”的美名。他不以为然,乐享其名。

 

一个人青春年少,志存高远,蔑视世俗,特立独行。

 

实为大丈夫。

 

大丈夫之气魄,大丈夫之行为。

 

当全中国人都在义正词严满腔愤慨志同道合同仇敌忾地叱责这个艺术叛徒时,有一个人光明正大正大光明地支持他声援他,邀他做演讲,请他办画展。

 

是的,除了蔡元培,还能有谁?

 

刘海粟一生都十分敬仰和感激蔡元培,多次说过:“世无蔡元培,便无刘海粟”。

 

蔡元培,真的是一个海啊。

 

海纳百川,于是百川归海。

 

就连辜鸿铭那个怪老头都说,全中国只有两个好人,一个是他自己,另外一个是蔡元培。

 

对说自己好的人好,普通人大概都能做到;对说自己不好的人好,普通人基本上都做不到,而能做到的人,那一定是有容乃大的人,而蔡元培显然是这样的人。

 

比如他和鲁迅,应该说,蔡元培算是鲁迅的恩人,如果没有蔡元培的提携和帮助,说不定中国不会有“鲁迅”,而只有一个默默无闻籍籍无名的周树人,无论是早期教育部的工作还是后来北大的工作以及再后来的一些工作机会,都是蔡元培直接提供给鲁迅的。

 

但是鲁迅好像对蔡元培并不感冒,至少在表面上,有时还冷嘲热讽话里藏刀。

 

但蔡元培仍然对鲁迅帮助多多,评价高高,毫不芥蒂。

 

很多人对此很不理解,说你蔡元培怎么这么傻冒呢?有人专门给他写信,说你应该也骂骂鲁迅啊。

 

人们往往都是通过内省的方式来试图理解别人,如果你通过内省的方式发现对方完全不能理解的时候,那说明他和你不是一路人,他的偏好函数效用函数价值函数可能和你不一样。

 

所以很多人不能理解蔡元培,其实如果换一个角度,那就太容易理解了。

 

鲁迅与蔡元培,他们一个是剑,一个是鞘。

 

鞘深深地明白,剑一出手必见血,利剑能一剑封喉毙人于顷刻之间,但利剑也会伤了自己手。

 

如果鞘都容不下剑,那么这个世界上哪里还能放得下一把剑?

 

鲁迅的文字,是超时代的。睿智如蔡元培,怎会看不出来。他怎么会弱智到用自己的极高威望来毁灭这把剑?

 

刘海粟说“世无蔡元培,便无刘海粟”,但我同样认为:世无元培,难有鲁迅。

 

没有完全统计过蔡元培一生提拔和建树的人有多少个,但根据刘海粟本人的话,显然蔡元培应该算是他的第一恩师。

 

正是通过蔡元培,刘海粟认识了胡适、梁启超、陈独秀、徐志摩等一帮时代弄潮儿。

 

徐志摩比他小一岁,两人差不多大,都是个性与才华兼备之人,互相惺惺相惜,情投意合。

 

有一天,徐志摩愁眉苦脸地找到刘海粟,说哥呀,兄弟我看上了一个女人,想娶她当老婆。

 

那你就娶啊,你这么帅,又这么有才华难道那女的还不答应么?

 

不是女的不答应,是事情不好办啊。

 

为什么不好办呢?

 

因为她有老公啊。

 

啊?那这是有点不好办啊。

 

所以我想让你出面帮我解决啊。

 

为什么我就能帮你解决呢?

 

因为她就是您的学生陆小曼啊。

 

 

35.     陆小曼,1903年出生,1919年时16岁

 

江苏武进人,和刘海粟盛宣怀都是老乡。

 

生于上海,出身名门,父亲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门生,母亲是江西巡抚吴光悦的后人,家庭富裕,从小接受了当时最好的教育,虽未出国门,但十五六岁时已精通英语法语,英语水平或许不如游学于欧美等国的林徽因,但也堪称一流。

 

能说明她英文好的一点是,1920年,刚刚在巴黎和会上一战成名的顾维钧,回国后被提拔当上了外交总长,出任外交总长的顾维钧想要聘请一个女翻译,找来找去最后找到的人就是刚刚18岁的陆小曼。

 

18岁的陆小曼自此逐渐名闻北京社交界,成为真正的“名媛”。

 

19岁时,名媛陆小曼奉父母之命嫁给无锡人王赓。

 

既然是父母之命,那一定是门当户对。

 

确实是门当户对,王赓不是等闲之辈。

 

 

36.     王赓,1895年出生,1919年时24岁

 

江苏无锡人,早年求学于清华。

 

后留学于美国名校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后又入全球最好的军事院校西点军校学习军事。

 

在西点军校,他遇到一个同学,叫艾林豪威尔。艾林豪威尔的学习成绩大概还不如他,因为王赓的毕业成绩在同期毕业的140个同学中排第14名,位列top10%。可谓少年英雄。

 

这样的少年英雄归国后自然被委以重任,并且在1919年时跟随陆征祥、顾维钧的政府代表团参加过巴黎和会,当时年仅24岁,武官身份。

 

28岁与陆小曼结婚时,他已被授少将军衔。

 

28岁的少将啊,当时中国能有几个?大牛人叶挺30岁时才晋升少将,大牛人孙立人38岁时才晋升少将。

 

一般的女人嫁给这样的男人还不乐疯了?梦里都会笑出声。

 

但陆小曼不是一般的女人,她的丈夫很优秀,但却不是她想要的。一个男人事业的成功,却无法滋润一个女人的心。

 

王赓事业很忙常常顾不上回家,没办法,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搞政治的人,身体不是自己的,是属于领导的,是属于江湖的,是属于游戏的。

 

身不由己的王赓,把一个神仙妹妹般的老婆独自放在家里,确实有点不太安全。不出点什么事,都对不起这样的老婆。

 

这个时候,恰逢王赓的好朋友徐志摩刚从康桥那个伤心的地方回到北京,这是一个郁闷的徐志摩,自己一脚把老婆给踹了,招惹起父亲家人甚至社会的一片指责,却竹篮打水一场空,又被林徽因这鬼丫头给耍了,没想到最后她来一个金蝉脱壳,一闪身,飘走了,飘到自己的老师梁启超家里去了,打也打不过骂也不敢骂啊。

 

伤心郁闷愤恨,但气又无处撒,都是自己造成的,能怪谁呢?老爹都骂:你作孽啊。

 

于是他去好朋友王赓家走访,散散心情。

 

于是他突然眼前一亮,哇塞,这岂不又是一个林徽因么?

 

陆小曼突然也眼前一亮,哇塞,这才是我的白马王子啊。

 

恨不相逢未嫁时啊恨不相逢未嫁时。

 

不过没事,在徐志摩这里,嫁了也没关系。世俗的力量怎能抵挡得了你我的情谊?两人毫不避嫌地一起游长城、逛天桥、看红叶、赏落日,玩得不亦乐乎。

 

王赓对徐志摩毫不设防,任由他们两人出去瞎玩,反正自己刚好没时间陪老婆玩,志摩老弟也算是帮自己的忙了。

 

他们三人都很高兴。

 

高兴了一段时间以后,徐志摩又不高兴了。因为,光这样是不够的,他想要更进一步的更深入的关系。但是,朋友之妻不好欺啊,给朋友戴绿帽子是不大好的,他毕竟是一个光明正大的人。

 

于是他准备光明正大地向好朋友王赓开口,劝他好朋友离婚然后把老婆嫁给他。

 

但是自己实在不好开口,思来想去想到了一个最好的人选:“艺术叛徒”刘海粟。

 

此时刘海粟已经顶着“艺术叛徒”的荣誉称号名扬天下了,思想激进,语言犀利,一向视反封建为己任,以打破传统为荣耀,并且性格也有点二,不怕得罪人,这个事情让他开口是最好不过了。

 

刘海粟果然一口答应,这个面,兄弟我是要帮你出的,裸体模特的事情我都做过了,这个事情算个啥,不就一句话的事么,能成就成,不能成也只能怪你们缘分未到。

 

于是,刘海粟在上海著名的非常有档次的素菜馆“功德林”宴客,把这些当事人都请来,大家把事情搞到桌面上来说说清楚,然后你们该咋办咋办。

 

于是这顿饭成为史上留名的一顿饭,其知名度可能并不逊色于项羽的鸿门宴。

 

这件事情几乎可以成为刘海粟的彪炳史册的第三件事情。

 

请来吃饭的人有徐志摩、王赓、陆小曼、陆小曼她娘、张歆海、唐瑛、唐腴庐、杨杏佛、李祖法等。

 

后面几个陌生的名字,但没有一个多余的人,刘海粟一定是仔细琢磨了这些人选。其中,张歆海是徐志摩前妻张幼仪的哥哥,刘海粟做事情就是大手笔,考虑的很周全,他不仅把当事人都请来了,还把徐志摩前妻的娘家人也请来,以做见证。

 

功德林餐厅,一群人表面热热闹闹,和和气气,欢欢喜喜,暗地里却刀光剑影剑拔弩张,各种幽怨的眼神无辜的眼神愤恨的眼神落寞的眼神,交织成一张网,觥筹交错之际,尽显恩恩怨怨,有些人恨不得一脚踢死另外一些人。

 

吃饭是为了办事,办事就要说话,说话就是开会,所以这顿饭就是一个爱情观交流洽谈会,中心主旨是为了解决徐志摩王赓陆小曼的婚姻纠缠问题暨唐瑛杨杏佛李祖法的恋爱纠缠问题,简单的说,是为了解决六个人的两个三角恋问题。

 

刘海粟果然大手笔,解决一件事情不过瘾,捎带着把另外一个事情也解决一下。作为一个画家,果然有整体观全局观。

 

众人寒暄之后,气氛有点尴尬,徐志摩不好意思说话,陆小曼不好意思说话,陆小曼她娘不好意思说话,唐瑛不好意思说话,杨杏佛和李祖法这对情敌的问题是捎带着来解决的今天还唱不了主角,没必要说话,张歆海今天是来看戏的他不用说话,王赓很生气他不想说话。

 

所以会议演变成了刘海粟的关于爱情观的个人演讲。

 

艺术叛徒滔滔不绝讲了一些关于爱情的新观念新思想新作为,话说了一大堆,中心思想就这么一点:大家都是新时代的好青年,不要被万恶的封建社会流毒束缚住感情生活,“三从四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现在是二十世纪新时代,大家要勇敢地追求自己爱的权利幸福的权利,该放手时就放手,该抓手时就抓手。

 

归根到底一句话:自由恋爱,自由婚姻。

 

大家随声附和,人们都听出了刘海粟话里的话话外的音,但没有人正式表态。王赓一个人提前匆匆退席,神态轻松,心如刀绞。

 

不愧是玩政治的。

 

饭后一切却又都归于平静。刘海粟一块大石头扔到水里,却没有泛起波澜。他不纳闷,他知道暗流在涌动,事情在发酵。

 

平静了两个多月,每个人都很痛苦的两个多月,徐志摩很痛苦,陆小曼很痛苦,王赓很痛苦。

 

痛苦的人,不想说话。

 

难捱的两个月后,王赓终于开口说话了:小曼,我当然是爱你的,但是我平时对你不够关心,这是我的性格所决定的,你和志摩都是艺术型的人,一定能意气相投,我祝福你和志摩以后能得到幸福,离婚手续我会在这几天办好的。

 

小曼解放了,小曼感动了,小曼落泪了。感情的道路如此漫长,谁又知道谁能带给你幸福?谁又知道谁是你真正的守卫者?

 

准备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陆小曼,不幸地发现自己怀孕了,怀上了王赓的孩子。

 

为了顺利地离婚,她偷偷地打掉了肚子里的孩子,没有告诉王赓,没有告诉徐志摩。此次流产,导致陆小曼终生不能生育,终生没有子女。

 

徐志摩啊,几年前为了离婚,你逼着张幼仪这个女人打胎;几年后为了结婚,陆小曼这个女人又为你打胎。

 

这些女人,难道上辈子都欠你的?

 

几个月后,徐志摩和陆小曼正式走进婚姻的殿堂,徐志摩终于完成了一次从朋友家里夺妻的传奇。

 

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对儿子和陆小曼的这种行为非常非常生气,这个混账儿子真是丢死老徐家的人了,和自己的贤妻离婚不说,又要娶这么不靠谱的女人进门,以后这日子还过不过啊?很生气的徐申如要求他们的婚礼“必须由胡适作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否则对这门婚事“不予承认”,对这个儿媳“不予承认”。

 

人做任何事情,被人承认很重要,尤其被自己重视的人承认很重要。被承认了,就有了个“名义”;有“名义”了,道理就通了;道理通了,事情就好办了。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徐志摩为了让父亲这个倔老头承认自己的新婚姻新老婆,硬着头皮去求另外一个倔老头梁启超。胡适倒不用求,胡适是一直挺他的。

 

梁启超没有忘记,自己的这个学生在国外时曾经和自己的儿媳林徽因有过一段,差一点把自己的准儿媳拐跑了,差一点让自己和林长民做不成亲家,这个自己寄予厚望却又风流成性的学生让他蛮上火的。

 

但他还是答应了徐志摩去给他证婚,因为他早就有话要说给徐志摩听了,这正是天赐良机,再不说就憋出内伤了。

 

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中国情人节,徐志摩与陆小曼举行了浪漫的婚礼,两人都把这次结婚当做自己的新生,婚礼的排场很大,一点没有二婚的气息,喜气洋洋,宾客众多,连前妻张幼仪的弟弟都不顾姐姐的伤心,西服革履地来参加婚礼了。

 

婚礼中,轮到梁启超致证婚辞,众人安静,两人恭恭敬敬地满心欢喜地听着,让这么一个举足轻重的大人物给自己证婚,那面子可是挣足了。

 

梁启超毫不推辞,迈步上前,开始热情洋溢的发言:“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让。。。”

 

众人大惊失色,欢声笑语戛然而止,徐志摩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本来想听些好听的祝福的话,没想到被骂了个狗血喷头,半天反应过来以后满脸黑线一身冷汗地哀求到:“恩师,请为学生和高堂留点面子好么?”

 

在婚礼上,能把证婚词说成训导词的,史上没有,今后少有。

 

不过不要以为,这些话从梁启超口里说出来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事实上,梁启超讲出这样的话来,他才是梁启超。

 

前文已说了,梁启超是“真情真性真君子,能怒能恕能糊涂”。

 

不骂不为梁启超,这是典型的“打是亲,骂是爱”。

 

在婚礼上折了徐志摩风头的梁启超,第二天心怀坦荡地给儿子梁思成和儿媳林徽因写了一封信:“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受庆夫人,与志摩恋爱上,才和受庆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我屡次告诫志摩而无效。胡适之、张彭春苦苦为他说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请。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礼矣。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我又看着他找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他能有觉悟,免得将来把志摩累死,但恐不过是我极痴的婆心便了。”

 

佛家有语:苦口婆心,当头一棒。

 

非当头一棒,不能惊醒人;非苦口婆心,不能驯化人。

 

不想恩师梁启超的一句担心,竟然一语成谶。

 

六年后,35岁的徐志摩飞机失事,命丧济南。

 

此时梁启超已故去两年多,也未能长寿,不知道如果梁启超能活到60岁,看到以前被自己痛斥的爱徒命遭不测,自己不得不白发人送黑发人,这个真性情的老人会作何想会出何语?

 

算了,还是不要让这样的老人承受这样的刺激了,这样的假设令我不安,还是让他早点走吧,即使他在走的时候还在心里骂着徐志摩。

 

那也比他哭着把徐志摩送走要好。

 

世界上什么最贵?老人的眼泪。

 

哭志摩的人已经很多了,第一个为他流尽了眼泪的,是他的一直不被父亲喜欢被父亲认为是浅薄浮躁人品低劣铺张浪费不会过日子的妻子陆小曼。

 

陆小曼流泪之余,写出《哭摩》一文以祭奠命遭不测的丈夫:“我想人的心怎么觉得痛,这不过说说好玩而已,谁知道我今天才真的尝着这一阵阵心中绞痛似的味儿了。”

 

富家女陆小曼第一次深刻理解了什么叫钻心的痛了。

 

比这更痛的是,徐家把徐志摩的遇难迁怒到陆小曼的头上,以至于不允许陆小曼参加追悼会。

 

于是她连丈夫的最后一面也未能一见,她连丈夫最后的遗体也未能一见,她与丈夫的最后一次记忆,竟然是一场争吵。

 

她甚至来不及,与自己的丈夫吻别。

 

尘世间多少事,错过一次,就是错过一生。我们以为都可以重新再来,却不知,世事无常。

 

徐志摩的离世,让陆小曼从此变成了另外一个人。陆小曼自此终身不穿华服、不打扮、不应酬、始终保持低调,直至生命结束。

 

一个华丽的生命,从此枯灯相伴。

 

一个华丽的生命,就此萎谢,萎谢在她还很年轻的28岁的年龄上。

 

前三十年,她风华绝代;后三十年,她孤苦伶仃。

 

她如果不愿意过孤苦的生活,她当然可以不孤苦。28岁的陆小曼依然是靓丽动人风情万种,看上她的达官贵人富家子弟不知有多少,但她立誓不再谈婚嫁二字,长年素服,不施粉黛,家中供着徐志摩的遗像,桌上鲜花不败。

 

她曾于清明时节,背着徐家独自一人到硖石镇偷偷地给徐志摩扫墓。

 

她曾耗时一年,把徐志摩的一些文字整理成集,发表出《眉轩琐语》。

 

因为她曾对着亡夫的灵魂发过愿:“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

 

弱女子,不妄言。

 

另一个痛哭徐志摩的人,是林徽因。

 

如果说徐志摩是为林徽因而死,那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他是为了赶去参加林徽因的一个演说会而临时乘坐这架小飞机的。

 

林徽因怎会不知,知者怎能不痛。

 

痛哭之余,林徽因写出《悼志摩》一文以寄托哀思,四年后又写出《纪念志摩去世四周年》一文再悼志摩。她不能像陆小曼那样把自己的千般怜爱万般悲情写纸上,因为她还身为他人妻,她的悼文,以“朋友”的身份透露着冷静与隐忍。

 

她又写信给他们共同的朋友胡适:“这几天思念他得很,但是他如果活着,恐怕我待他仍不能改的。。。。也就是我爱我现在的家在一切之上的确证。志摩也承认过这话。”

 

这大概确实是她的肺腑之言。

 

她让梁思成到失事现场拣回一块飞机残骸,挂在自己的卧室,一直到死。

 

对于与徐志摩的感情,最好的诠释仍然是她的那句话:“我懂得,但我怎能应和?”

 

是的,我懂得,但我怎能应和。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你我二人,我们身后还有着家庭和世俗,你可以不考虑这些,但我不能不考虑。

 

是的,你懂得,就足够了,不必应和,我虽然爱你,但你是自由的。爱你是我自己的事情,你不用搭理。

 

我为了你而抛妻弃子,开罪家人,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你却又逃开,赠我空欢喜,留我独惆怅。

 

但我依然不会怪你,因为我爱你。

 

人们都说,岁月催人老,但比岁月更能催人老的,是感情。

 

人一旦陷入感情的漩涡,再智慧的人,也无力自拔无能为力,只能臣服于感情的魔力。

 

这个时候,总希望能获得一点外力的帮助,给自己一点力量,给自己一点清醒。就像徐志摩要找到刘海粟帮他,给他一点外力以解决自己的难题一样。

 

也有人曾找到林徽因家里希望从她那里得到一点外力,那个人就是傻小子沈从文。

 

沈从文是很尊敬林徽因的,他也喜欢林徽因,但应该没有动过贼心,自知实力不敌徐志摩梁思成等人,何况徐志摩还是自己的恩人,那是万万不能树为情敌的。

 

林徽因也是很喜欢沈从文的,喜欢他的文字,喜欢他写的小说。但她对这个比自己大两岁的傻小子,是一种姐弟般的喜欢,甚至母子般的关照。她和徐志摩,曾多次在物质和精神上关照过沈从文。

 

有一天,沈从文沉头丧气地跑到林徽因家里,哭哭啼啼地说他的老婆回娘家了,怎么叫也叫不回来。林徽因很关切地问他,你老婆为啥要回娘家啊?你们打架了?沈从文很无辜地回答到,因为我在外面有了一个女人。

 

林徽因又是气又是笑,恨不得一脚踹死这些花心的男人。

 

但是她有一个不花心的老公。

 

梁思成很爱自己的老婆,别人都说老婆是别人的好,他却说:“文章是老婆的好,老婆是自己的好。”

 

林徽因这样的女子,是不缺男人爱的。即使她成了别人的老婆以后,比如哲学家金岳霖就爱上了她。

 

和当年与徐志摩的故事一样,她又开始喜欢这个思辨的冷静的头脑清晰的金岳霖,但身为人妻,怎么办呢?她又开始苦恼了。

 

她想了想,觉得还是坦率一点好,于是她给老公说,我现在同时爱上了两个人,很苦恼,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梁思成说,你是自由的,要是你选择跟老金好,我退出,我祝你们幸福。人家王赓都能做到,我也能做到。

 

金岳霖听到林徽因转过来的这句话以后,也想了想,然后说,思成能说这个话,说明他是真正爱着你的,不愿你受一点点委屈,我不能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退出吧。这样的事情虽然徐志摩能做到,但我做不到。

 

金岳霖从此以朋友身份和梁家毗邻而居,终生未娶,即使在林徽因死后,他还和梁家人住在一起,因为那里有林徽因的味道。

 

爱一个人,非要占有她么?占有她的肉体?还是占有她的灵魂?

 

如果你爱她,你是想让自己幸福,还是想让她幸福?她幸福你会不会幸福?你幸福她会不会幸福?

 

有人说,只要她能幸福,就是远远地看着,自己也是一种幸福。

 

你幸福,所以我快乐。

 

金岳霖用自己的一生,对此作出了最好的诠释。

 

一个诗人为她而死,一个哲学家为她不娶,一个建筑学家疼爱她一生。

 

女人活到这个份上,夫复何求?

 

一个女人,能够为人爱戴史上留名,能够有人为她痴情有人为她疯狂,一定有它的理由。

 

摘抄一段别人写的林徽因:“林徽因,既耐得住学术的清冷和寂寞,又受得了生活的艰辛和贫困。沙龙上作为中心人物被爱慕者如众星捧月般包围的是她,穷乡僻壤、荒寺古庙中不顾重病、不惮艰辛与梁思成考察古建筑的也是她;早年以名门出身经历繁华,被众人称羡的是她,战争期间繁华落尽困居李庄,亲自提了瓶子上街头打油买醋的还是她;青年时旅英留美、深得东西方艺术真谛,英文好得令费慰梅赞叹的是她,中年时一贫如洗、疾病缠身仍执意要留在祖国的又是她。李健吾抗战期间闻听林徽因虽罹患重病而不离开祖国时,激动地说:‘她是林长民的女公子,梁启超的儿媳。其後,美国聘请他们夫妇去讲学,他们拒绝了,理由是应该留在祖国吃苦。’”

 

一个女人,聪明却又不刻薄,美丽却又不虚荣。既能享受得了荣华富贵,又能吃得了人间疾苦。这样的女人,难怪人见人爱,难怪爱她的人无怨无悔,可以付出生命,可以付出韶华,可以付出一生的等待。

 

这个写尽人间四月天的女子在某个四月的第一天离开人世。为她终身不娶的金岳霖痛哭流涕,甚至比梁思成还要伤心,以一句“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挽林徽因。

 

林徽因离世十年后的又一个四月,孤苦半生的陆小曼亦撒手人寰。

 

徐志摩林徽因陆小曼他们仨,又在地下相聚了。

 

当然,他们还要再等几年,才能把老朋友们都等齐了,比如陆小曼的另外一个好朋友:唐瑛。

 

传说中的“南唐北陆”。

 

即上海的唐瑛、北京的陆小曼,皆在两地以美艳多才出名。她们是真正的内外兼修才貌双全的名媛,而不像是赛金花那样金玉其外的交际花。

 

是的,唐瑛已经出现过,在刘海粟的那顿饭局里,徐志摩、王赓、陆小曼、陆小曼她娘、张歆海他们几人只是饭局的一半;唐瑛、唐腴庐、杨杏佛、李祖法几人则是饭局的另一半。

 

陆小曼与唐瑛,两人永远是平分秋色,就连吃饭也这样。

 

(未完待续)



【ph备注】

这些文字完成于2011年上半年,原是一个我写作计划中的初步底稿,当时小范围内以及在我的博客里发布过,网上也有几个地方有人转载过,当时取的名字是《激情飞扬的岁月》,后来我想到一个更好的名字《猛回头已百年身》,原计划在2019年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时完稿正式出版,后来时过境迁,我的兴趣转移,此文再没扩充过,也不大有可能再写,遂再发布于我久未更新的公众号,以作留存。分7篇发完,这是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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